一封司法建议书催生全国首部硒资源法规,入选深圳法院“十佳”!
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张建国 文/图
2020-10-28 18:35

10月28日,全市法院司法建议工作会议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司法建议“十佳”,龙岗法院法官向翔撰写的《关于加强硒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司法建议》榜上有名。

2017年9月,龙岗法院依法审结了原告贺某诉被告湖北恩施州某农业发展公司、某茶叶专业合作社产品责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恩施是著名的“世界硒都”,承办此案的法官向翔结合该案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专门针对恩施州目前仅有的相关规定属于地方规章,并非法律法规,及其调整范围与调整对象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向恩施州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反馈案件进展情况,并建议恩施州运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弥补法律空白,摆脱硒资源“无法可依”的困境。

2018年8月1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施行。恩施州相关部门在给龙岗法院的复函中表示,这是我国首部规范微量元素硒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的综合性法规,对恩施州打造硒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和绿色产业发展增长极具有重大推动作用,是恩施州立法史上的一个重要标志。

记者了解到,在深圳中院近期组织开展的全市两级法院“十佳”司法建议评选活动中,向翔撰写的该司法建议从55份司法建议中脱颖而出。相关评审意见认为,该司法建议及其有关反馈表明,龙岗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站在新起点,面对新形势,积极践行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在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及延伸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典型意义,并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创新了工作机制。

见习编辑 王子烨

(作者: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张建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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