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率先出台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深圳晚报 伊宵鸿
2020-07-04 11:30

近日,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辖区政法委、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等12家单位,在全市率先出台了两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及《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入职查询的意见》,以关口前移、预防为先为原则,以制度建设织牢织密未成年人权益“防护网”。

“密接行业入职查询制度”要求教育单位、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游乐场所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行业拟录用人员,在入职前要查询有没有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并报主管单位和公安机关备案。通过限制有性侵犯罪记录以及有虐待等犯罪记录的人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防止未成年人受到老师、教练、辅导员、保安等“身边人”的伤害。

现实中,未成年人可能会因受到“大灰狼”威胁、恐吓、利诱而不向具有监护职责的成年人告知受伤害情况。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国家机关、教育、医疗机构、人民团体、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旅馆、宾馆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等,在工作中发现有未成年人受伤的,要及时地报告公安和检察院。

编辑 洪鹏辉

(作者: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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