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院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十大典型案例
南方+、南方日报记者 唐梦 通讯员 吕慧敏 佛山中院 供图
2021-10-14 23:45

10月14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对外首次发布《佛山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十大典型案例》。据介绍,此次入选的十大案例既涵盖金融合同、期货交易、公司诉讼等与中小投资者实体权利相关的多个方面,又包括代表人诉讼、律师调查令、证据保全等涉诉权实现的多个制度。另外,还涉及作出禁止令保障境外投资者等创新举措,全面体现了佛山法院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司法理念。

佛山中院法官借助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的网上调解系统,对因疫情防控无法到庭调解及签署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

今年以来,佛山两级法院全面落实市委“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紧紧围绕商事审判职能,制定《关于加强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营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文件,通过加强审判专业化、规范完善工作流程等举措,有效化解涉中小投资者各类纠纷。

同时,佛山法院大力提升中小投资者诉讼便利度,出台《关于建立涉众型金融商事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在处理涉众型金融商事纠纷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判决,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妥善化解涉众型纠纷;制定《关于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代表人诉讼的工作指引(试行)》,完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集体诉讼制度,便利中小投资者提起和参加诉讼。在相关案件中,加大律师调查令的适用力度,保障中小投资者搜集证据、提供证据的合法权利。

佛山中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中小企投资者合同纠纷,当事人送来锦旗。

此外,佛山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工商联、证券期货协会等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并依托市、区两级诉前和解中心,搭建起高效便民的涉中小投资者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立体式、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链接

佛山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公司高管违反竞业限制 被判赔10万元

案例2:豁免前置程序 中小股东直接起诉实际控制人

案例3:法定代表人要求保管公司证照 与章程不符被拒

案例4:主要投资人违约致歇业 合作协议被解除

案例5:期货居间人代客理财 因资金亏损被诉

案例6:银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7: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例8:法院作出禁止令 保护境外实际投资人权益

案例9:支持证据保全申请 高效促进调解与执结

案例10:出具律师调查令 确认股东资格

(原标题《佛山中院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十大典型案例》)

编辑 (冻结)刘桂瑶审读 吴剑林审核 新闻网-曹亮,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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