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 | 普法履职报告评议系列之“市中级人民法院篇”
深法宣
2019-09-20 09:27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监督和指导深圳市各区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履行审判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或是依法应由深圳中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第二审案件,审查处理不服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组织全市法院对外司法交流活动等职责。那么作为日常工作与法息息相关的国家机关,深圳中院又是怎么开展普法工作的呢?

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今年以来,深圳中院按照普法工作要求,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自觉推进普法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融合发展。研究制定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法职责及责任清单》,并及时在官网向社会公布。

坚持院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明确院长主持全面工作,黄志坚副院长为法治宣传的主管领导,普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公共关系处。

深圳中院将落实普法责任制列入《2019年全市法院工作要点》,明确了重点推进工作、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由监察督查室定期跟进各项重点推进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普法工作扎扎实实见成效。同时,深圳中院在总结2018年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并报贵办备案,各项工作计划正抓紧落实中。

做好系统内学法用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必训内容中

深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学习法律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定期开展集体学法活动,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深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全省市厅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的通知》及《宪法知识读本》的部分内容,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信仰宪法。积极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018年以来,共举办法治专题法官大讲堂17场,3000余人次干警参训,举办部门法律业务培训百余场,并邀请熊秉元、何帆等全国知名专家来院授课,着力强化干警法治意识,提升审判执行能力。

制定宪法专题学习方案,组织全市法院重点开展学习宪法“六个一”活动。组织两级法院22名局处级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学习宪法专题研讨班》,积极参加省法院、市委政法委组织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解读》、《解读宪法修正案》等各类视频讲座。依托高校培训平台,先后组织三批干警赴高校学习宪法相关知识。积极参加省法院组织的各类宪法专题培训。组织两级法院干警学习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讲授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解读》以及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讲授的《解读宪法修正案》,学习成效显著。

建立法律咨询制度,落实出庭应诉制度。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法律咨询制度。深圳中院与市律协、市总工会合作,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区由驻点律师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长期有2名专职律师驻点为当事人提供律师咨询、援助服务。二是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每年通过行政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公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数据,并通过公开庭审、发送司法建议、授课、普法讲座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意识。据统计,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应诉比例逐年提高。

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在廉政建设中明确尊法守法考核要求,在司法队伍能力建设中明确参加学法培训考核要求。

将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初任培训方面,为适应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改革的新要求,深圳中院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协商,创新法院初任公务员培训新形式。2018年,深圳中院首次实行全市法院系统初任公务员培训单独办班,集中培训模式,全市基层法院66名初任公务员参训,由中院和市委党校共同制定教学计划、确定培训课程,在培训课程中增加法治教育相关内容,并组织学员开展法治辩论赛,切实提高法院新入职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任职培训方面,每年组织新任局级、处级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新提任局、处级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组织学法用法考试。着眼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官队伍,2018年以来先后选派97批817人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等调训,提升履职能力。按照市普法工作要求,每年组织处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2018年深圳中院466人完成必修学时,考试平均分达到97.05。

组织审判人员任职时进行宪法宣誓。深圳中院严格落实有关宪法宣誓的规定,及时组织入额法官、新任命的审判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通过宣誓,激励和教育干警忠于宪法、遵守宪法,自觉加强维护宪法和实施宪法意识。

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走富有深圳特色的司法公开之路

组建本系统相对固定普法宣传队伍。一是根据市普法工作要求,组建由卢艳贝、何远彬、黎峰、付璐奇、兰诗文、杜佳鑫6名法官组成访谈嘉宾团,参与市普法办《法治现场》专题节目制作,用专业法律知识为观众解读热点法律问题。二是选派深圳中院兰诗文法官担任“深圳市普法形象大使”,积极参与市里各项普法宣传活动。三是深圳中院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全市法院选派691名业务能力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法官担任“校园法官”,派驻全市691所中小学,实现“一校一法官”的全覆盖。两级法院统筹协调,积极推进,精心组织“校园法官”到学校举办法治讲座、模拟法庭,发放法治宣传海报等,邀请在校师生到法院旁听庭审、参加“法院开放日”等活动,社会反响热烈。

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情况。深圳中院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院长黄志坚任组长,在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协助下,紧密围绕全市法院工作要点,采取有力措施对外公开审执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重要信息,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走出一条富有深圳特色的司法公开之路。以深圳中院官网作为司法公开的主要平台,2019年4月,改版后新官网上线运行;同时,深圳中院还通过微信微博开展各项司法公开和普法工作。

利用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以及新颁后向社会开展普法。结合国际禁毒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活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深圳中院官网开设审判指引专栏,公布包括立案、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裁判指引共64个,方便公众查阅。为做好法治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营商环境专栏,及时公布相关指引74个,提升普法实效。

坚持全员普法,编写普法工作指引。根据省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相关文件,制定深圳中院的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2019年8月,配合市普法办组织两次共百余名局处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18年深圳法院开展“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暨法院开放日活动,市中院和9个基层法院共举办10场大型开放日活动,邀请包括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约监督员、群众代表和大学生、中小学生在内的近5000人参与;并通过腾讯、搜狐、壹深圳等平台全程同步视频直播,20余家中央、省、市媒体予以宣传报导,对全面展示法院工作,促进阳光司法,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深圳深入开展“天天直播 当庭宣判”活动,通过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推送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展示智慧法院建设成果,2019年9月,深圳法院“智慧诉服进行时”首场活动在龙华区法院成功举办。该项活动是面向全市执业律师开展的培训交流,内容包括立案培训、网上法庭观摩、现场答疑等,让执业律师充分体验智慧法院带来的便利。

宣传普及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为进一步加强对宪法的学习,深圳中院在办公楼主楼西大厅利用现有建筑,建设宪法墙,镌刻2018年修正后的宪法全文,这是全国第一个在宪法修正后建成的宪法墙。让干警每天上班可以阅读宪法、学习宪法、牢记宪法。牢固树立宪法高于一切的理念,营造良好的宪法学习氛围。另外,深圳中院结合每年国家宪法日,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普及宪法及其他法律知识。

创新普法形式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定期发布典型案例。2018年,深圳中院对外发布《深圳法院2017年十大典型案例》、《深圳法院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深圳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以及《深圳法院十大社会关注案件》。2019年,深圳中院对外发布《深圳法院2018年度典型案例》《2018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等,这些案例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规范市场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开展法治宣传。结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普法的广度和深度。深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于2017年11月20日投入使用,占地面积3468平方米,系目前全国中级法院中面积最大的诉讼服务中心之一,中心设置了立案登记区、信访功能区、社会服务区、公众自助及休息区、智慧法院体验区、法律文化展示区六大区域。一是引入深圳第一个法律专项“U”站服务,完善导诉及普法志愿服务机制。大厅入口设置导诉台和志愿者U站,配备专职导诉员和普法志愿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根据来访人的目的和具体情况进行引导和分流,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各项服务。二是创新服务机制,与团市委、市义工联合作成立法律志愿者服务U站,志愿者中吸纳了部分律师,除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协助各项自助设备的使用、提交材料等服务外,还能解答各类法律问题,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提高群众办事效率。三是在大厅和信访功能区利用视频循环播放普法宣传片。在窗口摆放普法展板、宣传册和普法二维码。四是引入社会服务,配置各项便民设施,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依托大众多媒体矩阵开展普法活动。在深圳中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开设专题栏目,如《鹏法家事》、《向毒品Say No》、《法治营商环境》、《重拳出击铲除黑恶势力》、《12·4国家宪法日》等,通过公布裁判指引、典型案例,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扩大普法宣传效应。在本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引入智能法律机器人,方便公众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风险评估。

开设专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媒体合作。与广电集团联合制作《法官说法》专题电视节目,每期通过访谈形式解读一个典型案例。与《南方都市报》合作,推出《深圳法院执行在行动》专栏,及时报道执行典型案例,目前已发稿近60篇。

培育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已向市普法办推荐南山法院深圳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盐田法院深圳行政审判中心行政法律文化区,宝安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加评选。

组织参加各类普法活动。深圳中院积极参加普法公益宣传活动。2015年,小品《较量》获广东省第八届戏曲曲艺花会金奖。2019年,南山法院微电影《无处可藏》荣获全国第四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微电影奖,全国法院第六届微电影微视频评选十佳微电影(执行单元)大奖。南山法院的《相遇的地方》和宝安法院的《找》等两首原创歌曲入选2019年全国法院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原创歌曲大赛决赛。深圳中院微视频《调和》获广东省法院微电影微视频评比活动一等奖。

编辑  周其丽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