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主办、深圳市旅游协会承办的《导游管理办法》培训大会于2018年1月16日上午正式拉开帷幕,本次培训分为三期,分别是1月16日上午、下午以及17日上午,将有5000名导游(领队)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旨在引导全体导游学习贯彻《导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提升导游服务质量,保障导游合法权益,促进导游行业健康发展。1月16日上午,第一期培训在深圳市欢乐谷欢乐剧场举行。来自全市旅行社、导游工作站等1600余名导游(领队)参加了培训。市文体旅游局旅游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舒毅彦、市旅游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周泉霖出席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国家旅游局导游技术技能大师、国家旅游局“名导进课堂”师资库专家、国家高级导游、广东省技术能手”刘尚超和“2015年度中国好导游、广东省十佳导游、深圳金牌导游”、国家旅游局 2017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金牌导游”李特主讲,他们生动形象地就《导游管理办法》的立法背景、原则和目的、作用和意义、执业规范、职业素质、权益义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培训课上,导游(领队)人员学习氛围浓厚,讲师们通过问答的方式和生动形象的示范和讲解,让学员在轻松的氛围中学到相关法律知识,课堂上不时地响起阵阵热烈的掌声。培训结束后,导游(领队)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受益匪浅,对于导游职业更加热爱,今后将在导游岗位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好旅游行业最好的服务者。
编辑 思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