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十条”解读①|优化审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
读特记者 李明
2018-11-09 07:45

新鲜出炉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民营经济十条”)中的第一条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该项政策内容丰富,记者通过采访相关责任单位,对此进行了权威解读。

该项政策明确,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简化工商登记、刻章、申领发票等办理手续,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

今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明确要求,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在近期出台的《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提出,在2018年年底前将全省开办企业时间整体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省委、省政府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间的改革部署,在实施范围、进度安排、改革力度上均高于国务院的改革要求,具体有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聚焦开办企业流程再造,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将申请人依次向各有关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模式。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发的“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下文简称“一窗受理”系统),整合相关部门与开办企业有关的业务系统,实现单点登录、无缝链接、业务通办,为申请人提供开办企业一站式服务以及业务办理进度实时查询,实现开办企业各程序“一窗受理”。申请人通过“一窗受理”系统提交设立登记申请,并在企业设立后,提交刻章、申领发票等业务申请,相关部门并行启动信息分发、预审预核、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实现刻章、申领发票“并行办理”。

二是优化企业设立登记服务。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压缩商事登记环节。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依法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名称自主申报和企业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一窗受理”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工商部门收到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于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是优化公章刻制服务。严格落实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设置事前审批。企业可通过“一窗受理”系统在线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类型、材质等并支付费用。公章制作单位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通知企业领取公章,并由公章制作单位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印模备案等手续,企业无需再向公安机关办理印模备案手续。

四是优化新设企业申领发票服务。新设企业申领发票是指企业设立后首次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万元以下)、其他普通发票的一种或多种。企业可通过“一窗受理”系统办理新办纳税人业务套餐。

五是优化实体大厅、网点服务。保留实体大厅的办事途径,企业、申请人通过传统模式到实体大厅、网点提交业务办理申请的,相关部门、机构通过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开办企业全流程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提速。

据介绍,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一窗受理”系统的开发及部署;11月底前实施改革措施,“一窗受理”系统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上线,全省各地均可使用“一窗受理”系统办理开办企业的业务;12月底前,实现将全省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的目标。

“推进投资审批便利化,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广州、深圳率先在2018年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内,全省2019年上半年实现这一目标”,是该项政策的内容之一。责任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将广州市、深圳市纳入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6个试点地区,提出“2018年,试点地区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按照规定的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出“大幅压减办理时限,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确认类备案事项办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行政许可类事项在现有办理时限基础上再压减一半,且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期限的30%(不含法定公示期限),将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具体有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下放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省管不涉及跨地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事权。2018年5月,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竣工验收备案和省管不涉及跨地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等事项下放至各市实施。

二是压缩施工许可和施工图审查时间。为切实提高产业园区内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核准效率,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构建预审服务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实现技术方案和许可要件的同步准备,简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推广实施“并联审批”和“一站式、一网式”审批服务,施工许可审批时限在法定15日基础上压缩至7日。督促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做到即来即审,落实专人跟踪服务,强化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在确保审图质量的基础上,将审图时限再压缩四分之一以上。

三是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建设单位在申报施工许可证时同步提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相关申报材料,相同的证明材料不再重复提交。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所需填报的内容整合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实现“一张表单”申请。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报材料不满足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补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时间纳入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不单独计算。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期限的30%(5个工作日)。

据悉,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联合省公安消防总队、省人防办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消防、人防设计审核(查)及验收行政审批改革的通知》,按照“统一标准、流程再造、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的思路,坚持质量第一、以人为中心和依法监管的原则,在防雷工程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的基础上,大力整合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和人防等部门施工图审查和工程验收环节,推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动行政办事从以政府部门为中心向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转变,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审图和验收环节的服务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该项政策提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责任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提出“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出推广承诺制信任审批和“容缺受理”。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施“政府明晰告知、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信任审批模式,试行告知承诺制。政府公布法律法规设定的标准作为准入承诺标准,列出用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节能评价、消防设计、安全防范要求、防雷装置设计、施工许可等承诺内容和标准,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可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施工许可审批前置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是施工许可证核发时,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各类人员的资格证书、合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改为建设单位签署《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承诺书》。二是施工许可审批前置条件中的建设单位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可由建设单位出具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替代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三是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发改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核准或备案手续等证明材料。

该项政策要求“加快‘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对审批频次高、审批周期长、企业意见较为集中的许可事项,依法依规予以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或者加强准营管理”。责任单位由省编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

在“多证合一”改革方面,2018年6月30日起,我省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基础上,再将十九个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全国统一的“二十四证合一”。坚持以企业为中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办事体验和获得感为取向,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发“广东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并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了跨层级(国家、省、市、县四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从企业申报备案信息到部门间信息接收、认领,核实及核实结果反馈、公示,做到了“一口办理、一码通行、一网管理”。

据了解,2018年6月30日至8月30日(该项改革实施两个月),全省办理“二十四证合一”登记的市场主体81.73万户,完成被整合证照备案447.86万笔。按企业办理每件备案一次往返的交通费20元计,仅交通费一项就可为企业节省约9000万元,省时、省钱、省心、绿色环保。把便利给到企业、把时间还给企业,有效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

在“证照分离”改革方面,2016年8月至10月,广东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相继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17年5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选择珠三角地区的江门市和粤东西北地区的阳江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17年10月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统一部署,有关部门形成共计138项的《广东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基础事项目录》,为开展分类改革奠定基础。同时,出台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以及《广东省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做法的工作方案》,就八项重点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工作要求、实施范围以及时间表路线图,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中编办备案,于2017年12月21日首先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实施,2018年5月在12个市的17个国家级功能区实施。

据了解,截至2018年8月底,试点地区累计办理业务量4.5万笔(不含取消审批事项以及按事权应当由国家有关部委办理的事项),惠及企业4.0万户,申请材料平均压减9.6%,办理时限平均压减36.5%,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该项政策明确“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对部分产品实施‘先证后核’‘承诺许可’审批模式并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生产许可证延续的企业免于实地核查及产品检验”。责任单位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方面,对于同一企业主体(营业执照注册号相同),申请同级审批权限不同实施细则的产品,在办理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迁址、名称变更、补领时,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受理后,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的一并安排实地核查,颁发一张证书,由企业自主选择主导产品作为证书编号。首次申请的,同一营业执照生产多个类别产品的,一并申请、一并审查、颁发一张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持有多张生产许可证书的企业在办理许可事项时,将同一营业执照的所有证书合并为一张证书,证书编号由企业从原有证书编号中选择。对于需要实地核查的,实施多类产品一并审查,证书有效期取原证书中的最短日期;对于仅名称变更、补领证书的,证书有效期取原证书中的最短日期。

据介绍,截止到2018年8月,共有16家企业获得“一企一证”证书。

对部分产品实施“先证后核”“承诺许可”审批模式并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生产许可证延续的企业免于实地核查及产品检验。一是实施“先证后核”“承诺许可”审批模式。企业只需提交“一单一书一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工商营业执照电子版和同单元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涉及产业政策的产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是获证企业在许可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申请延续的,生产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作出书面承诺,可免于现场核查。上述三种情况,均取消发证前产品抽样检验要求,实施“先证后核”审批模式及延续企业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接受政府监督检验的报告等)。对实施“承诺许可”审批模式的产品,取消产品发证检验要求。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许可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在准予许可决定7日内制作纸质证书并寄送企业。上述材料相关表格可在官网办事指南下载。

据了解,2017年8月实施简化审批模式改革至2018年8月份,“承诺许可”及“先证后核”两种简化审批模式审批发证受惠企业达810家,占受理企业总数的73%,平均用时8天,降低企业时间成本86%以上。

编辑 党毅浩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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