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在全市率先推进631家在管污染源企业“环保主任”试点工作
读特记者 叶志卫
2017-11-16 17:50

11月15日上午,宝安区首届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主任”培训班开班动员会在区环保水务局举办,同时第一期培训班正式开讲。来自新安、西乡、航城、福永、福海五个街道的191家在管污染源企业“环保主任”前来听课,并进行为期三天的培训。据悉,这是宝安在全市率先在重点污染企业推行“环保主任”试点工作。

成立企业“环保主任”,可以在环保部门和企业之间建立起一座沟通交流的桥梁,进一步促使企业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对社会负责、对公众负责、对自身负责的环保自律自治管理模式。按照《关于在重点污染源企业试点实施“环保主任”的通知》的要求,宝安区环水局决定在重点污染源企业推行“环保主任”试点工作。到今年10月,全区631家在管污染源企业已按要求配备“环保主任”,区环保产业协会组织专家、学者完成了“环保主任”培训教材编撰工作。

据悉,此次培训分三期进行,11月15日-17日,共有来自新安、西乡、航城、福永、福海、石岩街道222家在管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环保主任”参加第一批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涉企主要法律法规、排放标准、最新法律和案例解读, 当前的环保形势及各项管理制度环保主任应做工作解读,环境安全风险防患,应急预案管理等,旨在协助“环保主任”尽快掌握环保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为办好此次培训,区环保水务局还特地编写了《企业环保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以及《近年来典型环保违法案例汇编》等教材。

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王伟雄指出,宝安区对重点污染企业率先推行“环保主任”的试点工作,是监管模式的一种创新,是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一种方式,是建立一种“沟通互信、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新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在全市环保系统中具有积极的推广意义。他强调,环境问题没有旁观者,全民共治才是解决之道,在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中,企业做为主体,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守法经营,要对照标准马上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污染防治漏点盲点,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企业管理规范,履行好环保主体责任,做到不偷排漏排,做到全面达标排放。

区环保水务局局长李育基强调,培训结束后,“环保主任”要做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宣讲,督促所在企业守法经营,对自身的环境问题、规范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升工业污染源规范化水平,推动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要在“环保主任”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宝安区环境保护管理模式的转变,结合后续试点的“环保管家”的市场化服务,切实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努力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前列,为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支撑。

“这项工作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一家企业代表表示,近年来环保处罚力度不断加大,新形势下企业也必须要转变观念,以前临时抱佛脚做表面功夫已经难以生存了,通过这次学习培训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叶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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