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亲切会见与会代表,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大会表彰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市(地、州、盟)、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
宝安法院荣获“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全国法院系统仅有两个单位获此表彰。
2012年以来,宝安法院严格履行司法职能,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新理念、新机制、新举措谋划工作、破解难题、参与治理,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