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台风“山竹”灾害性天气影响,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市民的食品消费也受到影响,食品受污染的机会大幅上升,极易引发各类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为保障市民食品安全,罗湖区食药安办特发出以下食品安全提示。
一、针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
(一)保持清洁
1.饭前便后以及操作食品前后要认真洗手,不用脏手和不洁器具接触食品。
2.生吃的瓜果蔬菜一定要尽量洗净、消毒后再食用。
3.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后消毒;消毒方法以蒸煮法最好,也可使用药物消毒法。
4.不使用污水清洗瓜果、碗筷餐具。
5.掌握和应用各种简易设施和方法做到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以及炊具、餐饮具防尘、防蝇虫、防鼠、防水和防潮。
6.其他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包装材料、工作台面以及货架、橱、柜也应当清洁、无毒无害。
(二)生熟分开
1.生熟食品要分开盛放。
2.刀、砧板、容器、餐饮具等要做到生熟分开。
3.避免交叉污染,特别注意避免手、抹布等的交叉污染。
4.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
(三)烧熟煮透
1.提倡尽量使用蒸、煮、炖等长时间加热的烹调方式。
2.制作肉、蛋、奶、鱼或其他易腐食品时,特别要注意烧熟煮透。
3.生水一定要烧开后再喝,不直接喝生水。
4.不生食动物性食品。
(四)注意存放
1.建议只加工简单的饭菜,即做即食,尽量不存放,不吃剩饭剩菜。
2.必要时,剩饭菜、隔夜熟食在确定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五)选择安全食材
1.喝清洁饮用水或达标瓶(桶)装水,不喝不清洁的水。
2.尽可能选择新鲜的食品;不食用腐败、变质或霉变的食品;不食用病死及死因不明或腐败变质的畜、禽肉及水产品;注意查看定型包装食品的保质期,防止食用过期食品;
3.不采摘当地没有食用习惯的野菜及野生蘑菇,防止误食中毒。
4.不到无证无照经营场所购买食品原材料。
(六)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
应及时拨打12345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生食物中毒者,应及时就医。
二、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提示
1.做好汛期预防自救
尽可能保证洪水、积水不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受灾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恢复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前,要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消毒和食品加工各环节的环境与设备检验,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符合有关生产经营的要求。
2.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制作
受污染的设备、设施及器具必须经严格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不得投入市场;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禁止受潮、霉变的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再次投入生产使用。要对食物制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过程控制,注意生熟分开和加热彻底,对生产用具和餐饮具进行有效消毒,对食品生产人员进行培训。
3.严格食品用水
灾后严禁使用地表水作为生产经营用水和清洗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用水,防治交叉污染。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密切关注生产用水源的受污染情况,严格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清洗管道,更换过滤膜。
4.严格食品运输
对运输工具要进行清洁消毒处理,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腐、防雨、防蝇、防尘等措施,不使用不宜运输食品的车辆。
5.严格食品分发,尽量采用小包装,少量多次分发
分发食品的同时要指导合理的再加工及安全食用方法。
编辑 黄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