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深圳地铁工地坍塌事故还记得吗?
2017年5月11日10点30分左右,福田区绒花路的轨道交通3号线三期(南延)工程3131标基坑内发生土方坍塌。坍塌的瞬间,渣土将其中1名工人冲出基坑,另外3名工人被埋在距离地面3米深的黑色海泥里......
一段《警示录》视频,回看事故经过。↓↓↓
事后,经专家分析,该事故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该工地地质条件较差,12米范围内基本为淤泥质土、回填土、软弱土层;
二是受大雨影响;
三是没有按施工方案的放坡坡度开挖,且存在局部超挖。此外还有施工单位擅自开工,开挖过程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最后,经调查认定,该起坍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而该事故也再一次提醒我们,企业经营者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仅会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会给员工和他人造成家破人亡的惨剧。
“企”失去了“人”,就是“止”。只有“以人为本”,才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永恒动力。因此,企业经营者一定要时刻不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的“牛鼻子”,守护好安全红线。
企业依法应履行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至少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到位;
二是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
三是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四是持续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减少职业危害,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是持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六是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应急救援到位。
见习编辑 张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