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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12条措施”支持今年晚造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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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2022-07-21 23:13

广东发布“12条措施”支持今年晚造粮食生产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据7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消息,《广东省支持2022年晚造粮食生产12条措施》(以下简称《12条措施》)正式印发,其指出,切实做好抗灾夺丰收工作,推动“以晚补早”系列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完成国家下达广东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实现粮食产量稳增。

《12条措施》分别是:抓抢做好灾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修复和维护、督实复耕撂荒耕地和垦造水田优先种粮、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晚稻“一喷二防”统防统治技术、加大财政金融保险支持力度、及时抓实抓好粮食收购、科学开展“鱼稻共生”水稻种植模式试验、扩大粮食生产全程托管服务、补齐粮食烘干机收减损增收短板、建立粮食生产考核激励机制、保障农资量足价稳质优、制订防灾减灾和疫情防控预案。

《12条措施》要求,针对前期因“龙舟水”和台风受灾损毁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各地要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资金加快修复灾毁设施和机耕道路,确保晚造粮食生产用水。同时,谋划长远,结合中型灌区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农田排灌体系。《12条措施》明确,把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作为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的重要措施,确保完成2022年垦造水田5万亩的年度任务,在全省布局33个粮食作物高产创建示范县,示范县开展高产技术试验示范,辐射带动农业经营主体采用良种良法提高粮食亩产、增加总产。

根据今年早稻生育期推迟影响晚稻栽插及寒露风、台风影响风险大等情况,《12条措施》指出,全省推广实施水稻“一喷二防”(喷叶面肥,防病防虫)统防统治技术,减少灾害影响,实现“虫口夺粮”。值得注意的是,《12条措施》提出科学开展“鱼稻共生”水稻种植模式试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各地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示范推广鱼塘种稻优质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创建一批示范试验基地。在保持鱼塘养殖规模的同时,有效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实现鱼塘养鱼与利用水面种植水稻双增产双丰收,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

《12条措施》强调,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牢牢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各地组织好收购工作,支持指导承储企业直接采购本地粮源,提供临时仓储等为农服务,并强化粮食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价格秩序。为加大涉农资金和金融保险支农力度,《12条措施》要求,各地准时兑付直接补助的资金,统筹用好涉农资金支持种粮主体,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鼓励开展实施水稻种植完全成本或收入保险试点,增设新的金融产品,为粮食生产提供融资保险便利等。

(原标题《广东发布“12条措施”支持今年晚造粮食生产》)

见习编辑 饶欢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李怡天 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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